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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不等于金融危机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于宁博士     来源:爱就投
导读
2015年股灾,很多人抄底抄到天花板后,开始抱怨融资融券,抱怨金融创新,甚至抱怨金融本身。其实,金融本身没有好坏,它对社会的作用好坏取决于我们如何使用这个工具,甚至可能更多取决于其他非金融因素。很多人认为金融创新永远伴随金融危机,所以应该审慎创新,甚至遏制金融创新。但是,笔者认为因为金融创新可能会带来风险,甚至是金融危机,就武断地扼杀金融创新,是因噎废食的行为,会阻碍经济乃至社会的发展。

试问如果没有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是否还处于落后的物物交换的原始社会呢?很多时候,人们谈金融危机如谈虎色变,殊不知应对金融危机最好的方式并非钳制金融创新,相反,我们应该鼓励进一步放开金融创新的步伐,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仅可以缓解金融危机的冲击,也可以使金融业更加民主化。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近期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所有的矛盾都指向金融创新,这种观点是具有很强的偏向性的,难道没有金融创新就没有金融危机了吗?

不可否认,不管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还是欧洲的主权债务危机的根源来自于金融这个体系,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危机的背后都是一些大胆的金融创新。以美国次贷危机来举例,银行向普通民众贷款使其能够购买住房,然后以住房合同打包出售给债券机构,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杠杆化的程序以债券的形式向公众出售。在这一个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感叹这个产品的复杂程度不亚于任何一样电子产品。而这种复杂的程序恰恰是为了躲避现有法律规范,走入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不能否认这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只是我们的监管机构没有办法及时的制定相关的规则来规范这个市场,如同一列21世纪的快速列车行驶在18,19世纪的铁轨上一样。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车毁人亡,与其说这是金融体系的问题不如说是我们人性的弱点,而这种弱点体现在一般民众身上就是坚信房价是永远不会下跌的这个神话上的。

正是这个神话让当时的美国民众极度的乐观,使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去贷款购买他们无法承受的信贷,但如同人类的历史跌宕起伏一般,房价本身也有这种性质,而民众的乐观助长了泡沫的形成,最终造成这个可以匹敌1929年大萧条的危机的出现。而这背后是整个社会从上至下的贪婪。而当我们批判金融这个体系的时候我们是否扪心自问,我们这些普通人在那个时候的心理反应呢?

金融创新本身是出于好的想法,希望通过房产证券化的方式能够让更多人得利,但是因为监管不利和人性过度贪婪等种种原因让其变成众矢之的。非理性繁荣是美国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的源头,它的根本原因是现有金融体系安排存在重大缺陷,加之人们面对泡沫产生的心理恐慌,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在所难免。然而,把金融危机的原因都归因于金融创新的确是一大谬误。

金融创新和金融危机不是天敌,如果可以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金融创新非但不会带来金融危机,反而会更加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应该出台严厉但合理的金融监管法律,通过金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打击那些以金融创新套利的不法商人。美国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有完整的司法追溯、赔偿机制等一系列制度配合,尤其是集体诉讼制和股东民事索赔等具体手段和经验。1929年的大股灾,让美国人痛定思痛。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于大萧条之后就任美国总统,他颁布了《联邦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前者制定了新股发行的规制条款,并强制上市公司必须进行信息披露;后者禁止商业银行从事对冲基金和股权投资业务。之后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更规定投资人不能做内幕交易,不能操纵股价等。其次,应该建立高效健康的金融监管制度,通过政府对于金融体系的监管规范金融创新,真正做到既进行金融创新,又避免金融危机。1929年大危机后,罗斯福成立美国证监会(SEC),并任命一名老牌投机分子、肯尼迪总统的父亲老肯尼迪为SEC主席。此举大骇天下,还曾引得媒体讥讽罗斯福总统“派一只狐狸去看守鸡窝”。但深谙各种投机和操纵市场诀窍的老肯尼迪展现出了非凡的改革艺术,他首要的工作是结束当时所谓的“资本罢工”——当时所有的华尔街银行都拒绝承销新发股票,也拒绝提供贷款。

其次,老肯尼迪出台了一套对所有人都更有利的政策体系,同时对股票交易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老肯尼迪继任者道格拉斯,继续迫使华尔街改变运作方式,使交易所“保持公平和绝对的诚实”。严厉的监管改革,真正改变了美国股市受人操控的赌场气质,因为内幕交易者付出的沉重代价足以杀一儆百。改革的成功,为战后华尔街史无前例的大繁荣奠定了基础,这之后,尽管美国资本市场还会不时遭到打击,但却摆脱了“恶性股灾”的梦魇。

最后,多次金融危机提醒我们,进行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必须服务于保护整个社会的资产整个最根本的目为了保证目标得以实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培养并监督不同的从业者:首席执行官、投资经理、银行家、放贷者……通过倡导他们心存善良的从业行为,进而影响整个金融文化。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行为金融学大师罗伯特.希勒告诉我们:“对于金融体系,只有细致入微地引导其发展才能将其成功地引入未来,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金融体系进行扩大化、民主化和人性化的改造。”对金融进行进一步民主化改造,意味着创造更多为民众所开发的金融方案,比如提供金融建议,法律建议以及金融教育,同时还要运用一些全民化方案服务的技术,以保证所有人都能更明智地参与金融系统。

对于中国而言,目前金融创新属于萌芽阶段,无论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和理财产品,还是股票市场的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再或者借贷市场的P2P和股权众筹,都处于试验和起步阶段。如果一味地打压和限制,结果可能是中国金融的全面停滞不前。如何设计好监管法律和监管机制,既保证控制好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有效预防金融危机,又使得中国的金融创新可以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才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另外,对于中国而言,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实现,国企改制不彻底,股票市场依然存在股权分裂问题,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否可以全盘遵循西方的金融创新轨迹,还是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之路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作者:于宁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爱就投高级合伙人,首席经济学家,首席战略官,北京爱就投负责人。原标题《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

编者按:爱就投创始人徐小爱曾经发表过对近期出台的P2P监管细则的解读,文章指出:P2P监管细则12个月过渡期,说明了中国队金融创新支持、鼓励的态度,监管层没有实行“一刀切”的管理办法,所有平台都有一个平等的过渡期,这也给了股权众筹的监管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我们欣喜的看到国家在发展产业创新上毫不手软,“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充分的发挥的创新空间,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